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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纳2018年度会费的通知

来源: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

 

各会员单位:


    本着为会员服务,促进行业发展的原则,协会会费主要用于为会员提供服务以及按照协会章程规定开展的各项旨在推动行业进步的活动支出。根据《协会会费管理办法》规定,会员单位需按时、按标准交纳会费。

    现开始征收2018年度会费,各会员单位可通过银行汇至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汇款时请备注: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会费),会费到帐后即邮寄发票。



收款单位: 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

开 户 行: 工商银行北京分行百万庄支行

账    号: 0200001409014443167

联 系 人: 会员服务部  周红霞

电话/传真: 010-88315307  010-88315355

邮    箱: 1065660256@qq.com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7号新疆大厦B座11层

邮    编: 100044


  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