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已删除** >>景区管理

安徽风景名胜区发展提速

来源: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

采石风景区将立法

采石风景名胜区作为安徽省马鞍山市惟一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自然资源独特、名胜古迹众多。为促进珍贵的风景名胜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有序管理,让采石风景区保护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市人大常委会将“采石风景名胜区条例”列入2018年实施类项目。

根据2018~2022年立法规划(草案)安排,由采石风景区管委会负责牵头组织起草“采石风景名胜区条例”(草案)。为加快推动此项工作,采石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日前迅速成立立法工作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全面启动立法前期工作。在组织问卷调查、外出学习考察、开展立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采石风景区管委会委托安徽大学法学院专题研究景区立法等系列工作,目前已完成工作草案编制。此前,安徽大学副校长程雁雷带领课题组到采石风景区现场调研。会上,课题组提交了“马鞍山采石风景名胜区条例”(草拟稿),并就立法条例名称、条例整体框架设置、法律条文内容设定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并从规划、建设、保护、管理与利用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及建议。

巢湖风景区加快规划编制

巢湖风景名胜区表示,今年将积极推进“巢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的立法进程。在该条例出台前,巢湖风景区管委会将制定保护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以指导相关工作。

巢湖风景区管委会还将争取“巢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7~2020)”早日获国务院批复。此外,四顶山和中庙-姥山岛等四个景区的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也将启动。巢湖风景区将借鉴国内其他国家级风景区的管理先进经验,筹备建设数字化监督管理系统,构建空天地一体的动态监管体系,完善片区网格化管理模式。值得一提的是,为系统做好重点保护区域的自然资源管理保护工作,巢湖风景区将探索推进一级保护区内居民逐步实施生态移民搬迁;集体土地在充分征求其所有权人、承包权人意见的基础上,优先通过租赁、置换等方式规范流转,由风景区管理机构统一管理。

 羽 方佳伟

来源: 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