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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信息联络员登记发证的通知

来源: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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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及风景名胜区:

自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2009年7月开展信息联络员推荐活动以来,广大信息联络员在风景名胜区资源管理、保护及宣传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来自风景名胜区一线的鲜活信息,在协会《中国风景名胜》、《风景工作参考》、《会讯》等刊物,以及协会官方网站、微博、微信、中国风景名胜区微信公众平台联盟等媒体广泛刊用,有力地促进了各会员单位、风景名胜区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宣传推介,为风景名胜区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为进一步做好风景名胜区信息宣传工作,现就协会信息联络员登记发证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之前未上报过信息联络员的会员单位及风景名胜区填写《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信息联络员登记表》(提交本人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寄至协会秘书处,经协会秘书处核准后,统一颁发《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信息联络员证书》。如原信息联络员工作有变动,请各会员单位及风景名胜区重新推荐信息联络员一名。

二、信息联络员的职责:保持与协会的信息联络,及时报道本风景名胜区的工作情况、各类活动和事件,积极采集、传递本风景名胜区的综合信息。

三、自通知之日起,由各信息联络员发至协会刊物及网站的信息,请统一发至协会电子邮箱:china_fjms@163.net。

协会秘书处编辑部联系人

陈  晨:010-88315330         张  立:010-88315324

传  真:010-88315355         邮  箱:china_fjms@163.net

CNPA信息联络员交流群(QQ):132985457(请注明单位及本人姓名)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7号新疆大厦B座11层(100044)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信息联络员登记表

附件-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信息联络员登记表.pdf


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秘书处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