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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起泰山景区范围内禁售、禁烧香纸

来源:泰山网

记者从泰山风景名胜区了解到,为加强泰山防火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规范旅游秩序,根据《泰山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条例》《泰山护林防火通告》规定,从2018年11月5日起,泰山景区范围内全面实行禁售、禁烧香纸。


除泰山景区管委会指定场所外,禁火区内全年禁止各种形式的野外用火,禁止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景区;2018年11月5日起,泰山景区范围内所有经营业户不得经营香纸,内容包括香、蜡烛、箔纸、宝、裱、冥币等祭祀用品;岱庙(含遥参亭)、红门宫(小泰山)、财神庙、未了轩、玉皇庙、玉泉寺等古建筑院落内,景区向游客免费赠送环保线香,可在指定地点焚烧;碧霞祠、王母池等宗教活动场所,可在指定地点请香、燃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