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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纳2019年度协会会费的通知

来源: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

各会员单位:

本着为会员服务,促进行业发展的原则,协会会费主要用于为会员提供服务以及按照协会章程规定开展的各项旨在推动行业进步的活动支出。根据《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会费管理办法》规定,各级会员单位(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会员等)需按时、按标准交纳会费。

现开始征收2019年度会费,各会员单位可通过银行汇至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汇款时请备注: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会费)。

协会秘书处联系人:

会员服务部  周红霞  电话: 010-88315355

办公室      王慧卿  电话:010-88315356

协会秘书处传真:010-88315355  邮箱:cnpabgs@163.com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7号新疆大厦B座11层

邮    编: 100044

协会帐号:

开 户 行: 工商银行北京分行百万庄支行

户    名: 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

账    号: 0200001409014443167

 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