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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如何由国家文保单位向国家文化公园转型

来源:中国旅游报

2019年7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建设国家文化公园,对坚定文化自信,彰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持久影响力、革命文化的强大感召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强大生命力具有重要意义。长城作为中华文化的重要标识,是我国的文脉和国脉所系。长城国家文化公园成为新时代长城发展的历史机遇和重要契机。

    一、建设长城国家文化公园是中华文化复兴的重要标识

    长城国家文化公园使长城通过公园化的形式,实现其文化、教育、旅游、生态等功能的充分发挥,保证其发展的国家性、公益性、文化性和科学性。当前,建设长城国家文化公园不仅是文化保护、传承和活化的必然要求,更是构建民族自信与民族认同,实现中华文化复兴的重要标识。

    建设长城国家文化公园顺应了民族文化自信和文化复兴的趋势。当前,世界正处于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文化冲击和社会不确定性增强。长城凝聚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和众志成城、坚韧不屈的爱国情怀,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的代表性符号和中华文明的重要象征。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将以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根本遵循,生动呈现中华文化的独特创造、价值理念和鲜明特色,彰显新时代国家形象,展现中华文化强大的生命力、凝聚力和影响力。

    建设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呼应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在消费升级的背景下,人们的主要需要已从“物质文化需要”转化到“美好生活需要”,越来越注重满意度和获得感。长城国家文化公园从新时代人民消费需要的性质特征出发,将优秀的文化内涵融入相关产业之中,转变和创新传统发展模式,为人们提供文化消费新内容和新形式,满足人们对高质量精神产品的需求。

    建设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发展了爱国主义教育及国民文化涵育的思路。拥有独特的文化资源和丰富的精神内涵的长城天然就是“露天博物馆群”。长城既是国家精神的庄严象征,也是传统文化传承和爱国主义教育的生动课堂,其承载的深厚文化底蕴和蕴含的爱国精神、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和国民文化涵育的重要价值。

    建设长城国家文化公园提供了长城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整体性、协调性方案。长城纵横数万里,所涉地区情况复杂多样。长城文化遗产作为一个具有整体性的线性遗产,具有价值上跨领域、空间上跨区域、管理上跨系统的多元属性。长城国家文化公园是对长城文化遗产的整体性统筹,凸显了对其综合价值的高度重视,是对长城文化遗产协调利用、整体利用的理论和实践创新。

    二、当前长城面临遗址损毁、管理失范和产品同质的挑战

    现阶段,长城存在着遗址损毁、管理失范、文化挖掘肤浅、开发利用同质化等问题亟待解决。长城文化遗产作为一种线性遗产,本身具有空间延续性、功能多样性、文化地域性以及管理复杂性等特点。2019年1月出台的《长城保护总体规划》奠定了长城规范发展的总基调,要求其在遗产保护、开发利用、文化挖掘、体制机制等方面应用新的视角和方式。

    首先,多处段落损毁严重,“野长城”遍布。在国家文物局对长城资源调查认定和评估中,“保存现状较好”的长城人工墙体仅占总数的12.3%,大部分以“野长城”的形式存在,多处段落无人看护。其次,管理格局传统封闭,缺少统一统筹协调。适合长城大型、线性文化遗产和文化景观特点的宏观管理、协调机制尚未建立,即使已经公布为保护单位的长城段,管理机构也是不统一,或没有管理机构。同时,文化挖掘尚停留在展示层面。现阶段,长城文化内涵的挖掘相对匮乏,长城文化概念相对模糊,断代研究、形制研究等基础性研究工作相对滞后,导致公众对长城历史价值、当代价值的理解和认识不足。此外,开发利用普遍陷入同质化。长城历经我国春秋战国、秦、汉、唐、明等12个历史时期2000余年,总长度达21196.18公里,但当前开发及使用的却不足1/20,且同质化问题突出。长城沿线5A级旅游景区仅4家,4A级旅游景区仅3家。

    三、对长城向国家文化公园转型的五点建议

    在建设范围上,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包括战国、秦、汉长城,北魏、北齐、隋、唐、五代、宋、西夏、辽具备长城特征的防御体系,金界壕,明长城。涉及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5个省区市。长城国家文化公园的建设应在明确发展定位、特点、现状的基础上统筹规划,始终遵循保护第一、传承优先的原则,以高效科学的体制机制保障其系统性地有序开发,并通过文化涵育、空间优化和文化活化真正实现长城从国家文保单位向国家文化公园转型。

    坚持“最小干预”和预防性保护,保护长城的原真性与完整性。各地应尽快落实长城保护段落的核定与管理责任,按照《长城保护条例》和长城保护工程等要求,依托长城保护联盟等平台确立修复标准和层次,属地管理、责任到人,按级别层次对各类文物本体及环境实施严格保护和管控。同时,建立预防性保护工作机制,健全常态化保护制度、流程、标准和规范,在不同地区应因地制宜编制保护规划,并形成统一的保护规划,以科学审慎的态度保护和恢复遗产的原真性和完整性,尊重历史建筑、景观和环境的特点和风貌,并拓展社会参与遗产保护的渠道,充分发挥长城的价值。

    强化制度设计和精细管理,建立长城国家文化公园联席会议制度。长城国家文化公园作为一项跨省域、跨部门的系统工程,应综合考虑遗产价值,实现跨区域、跨部门的协同。国家层面,应打破传统封闭的行政管理格局,建立长城国家文化公园联席会议制度。设立独立的、综合的、权威性的管理委员会,以及由各方专家组成的专家咨询委员会,加强调查研究和宏观指导。同时,设立由政府、协会、企业、公众等多方参与的理事会,根据各自特点发挥不同作用, 如法律保护、环境规划、经济投资、协助管理、历史保护等。地方层面,应构建多主体参与的区域合作机制,强化文物保护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综合性规划的衔接。

    讲好长城故事,弘扬长城精神,实现从“内容展示”到“价值传达”的转变。长城最突出、最核心的价值在于它所承载的伟大精神,包括团结统一、众志成城的爱国精神;坚韧不屈、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守望和平、开放包容的时代精神。长城作为中华民族的精神象征,是传播科学知识、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阵地。长城国家文化公园的爱国主义教育应从遗产内容展示层面上升到文化价值传达层面,通过新形式、新手段、新技术提高公众对于长城文化整体价值的认知。同时,建立面向公众的文物保护教育长效机制,加强对长城保护意识、保护理念、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宣传和动员广大民众参与遗产保护的全社会行动。

    借鉴“国家大遗址保护特区”经验培育改革试点,聚焦重点,精准渗灌,逐步推进。借鉴西安汉长安城大遗址在遗产保护、制度设计、文化活化等方面的“特区”模式,基于改革试点由点及面逐步推进。2019年1月出台的《长城保护总体规划》已经提出了长城重要点段遴选标准,因此,前期可主要对资源价值大、文化底蕴深、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段落,如河北承德—秦皇岛段、北京怀柔—延庆段、陕西榆林—延安段、甘肃敦煌—嘉峪关段等重点段落进行改革的先行先试。后期应结合周边资源以点带面综合打造,通过发展旅游、研学、节事等逐步促进长城沿线古城、古镇、古村的复兴与繁荣,共同构建带状发展格局。

    注重发展的创新性、综合性,从“长城保护带”向“长城文化活化带”转型。未来,应高起点大手笔编制相关开发规划,制定长城国家文化公园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在对沿线文化旅游项目统一梳理、分类分级的基础上,将文化资源挖掘与游憩模式创新相结合,提升产业高度与产业链现代化程度,以旅游业、文化创意产业等为突破口形成文化导向下的复合型产业开发构架,突出“万里长城”整体辨识度,打造长城国家文化公园的鲜明形象和品牌。鼓励长城各段结合其在地理、气候、文化等方面的特点创新发展模式,深度挖掘自身特色元素,结合当地业态、文态、生态,与当地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情况相衔接。

作者单位: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国文化和旅游产业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