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智慧景区评价指标》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
来源: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研究审议,批准《智慧景区评价指标》团体标准的立项,现予公告。
请各单位按要求认真开展标准制修订工作,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保证标准编制质量和水平,按时完成标准的制修订任务。
联系人:崔宇迪
电 话:13581576546
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
2020年4月23日
来源: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研究审议,批准《智慧景区评价指标》团体标准的立项,现予公告。
请各单位按要求认真开展标准制修订工作,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保证标准编制质量和水平,按时完成标准的制修订任务。
联系人:崔宇迪
电 话:13581576546
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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