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摄影专业委员会委员单位的通知
来源: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
各会员及相关单位:
为发挥摄影的独特优势,展现我国风景名胜区保护、建设、发展的新实践、新进展和新成就,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拟重新组建分支机构摄影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为进一步充实专委会力量,搭建会员单位、摄影相关企事业单位和摄影工作者间交流信息、组织活动、提供服务的工作平台,现面向行业征集专委会委员单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委会主要职能
(一)交流合作。利用网络技术手段和服务平台,加强风景名胜区与摄影相关组织机构以及摄影工作者间的交流与合作,扩大风景名胜区的国内外影响。
(二)制定标准。研究并参与制定和推广风景名胜区摄影服务相关行业标准,发布权威评价指标,促进风景名胜区摄影服务水平的提高,推动风景名胜区摄影工作有序、规范发展。
(三)服务景区。根据各风景名胜区的需求,组织风景名胜区行业的摄影展览、摄影艺术节、摄影大展等活动;提供影像相关著作权咨询、影像数据库建设等多种形式的服务;提供以摄影为主题的外宣活动服务;提供风景名胜区摄影作品的线上线下宣传展示平台。
(四)业务培训。组织会员单位进行摄影专业知识、摄影器材、著作权保护等方面的业务培训。
(五)建设团队。发挥平台优势,凝聚社会力量,各委员单位发展景区周边摄影人士为摄委会成员,组建风景名胜区摄影队伍。
二、委员单位征集范围
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各会员单位及影像产业相关机构。
三、委员单位申请条件
1、自愿提出申请;
2、认可《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摄影专业委员工作规则(草案)》(附件二维码);
3、支持并积极参与专委会各项工作和活动,热心推动摄影发展并热心服务风景名胜区事业。
四、委员单位申请程序及要求
填写《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摄影专业委员会委员单位申请表》(附件),并于2022年9月20日前,将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传真至协会秘书处或发送至邮箱。
五、联系方式
信息推广中心
陈晨(13810679556)
传真:010-88315355
邮箱:xxtgzhx@163.com
附件: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摄影专业委员会委员单位申请表
关于征集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摄影专业委员会委员单位的通知.pdf
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