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纪念中国风景名胜区设立40周年线上图片视频 展播互动活动”的通知
来源: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
各会员单位:
2022年是风景名胜区设立40周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广泛宣传展示我国风景名胜区取得的保护发展成就,提升风景名胜区的影响力,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联合知名互联网平台,共同组织发起“纪念中国风景名胜区设立40周年线上图片视频展播互动活动”。活动内容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
协办单位:黄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修武县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武夷山旅游服务中心
青岛市崂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武汉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九华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河北野三坡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华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肇庆星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祥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合作网络平台:今日头条
二、征集内容
活动以“纪念风景名胜区设立40周年”为主题,广泛征集相关图片和视频,展现风景名胜区风采,讲述风景名胜区故事,真实记录我国风景名胜区事业砥砺奋进40年来,在保护自然文化遗产、传承弘扬中华传统文化、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等方面取得的成就和做出的贡献。
1.风景名胜区发展历程
展示和记录风景名胜区在时代发展中的转型和变革,包括但不限于风景名胜区发展和管理的重大事项、标志性事件,如重大工程完工、管理体制改革、获得荣誉称号等。
2.自然、文化资源展示
展现风景名胜区独特的自然和文化景观资源,以及非遗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等主题。
3.乡村振兴
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美丽乡村等主题。
4.成功案例
分享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和发展的经验和实践案例。
三、作品要求
1.符合主题、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语言生动、案例鲜活(例如:展现风景区全貌与特色的照片/视频;保护工程、会议、培训等各类活动工作照/视频、过程照/视频、成果对比照/视频;规划图纸、重要批示等扫描文件);
2.视频作品要求为原创,分辨率不小于2K:1920*1080(AVI)或(MP4)格式,时长15分钟以内,投稿短片采用压缩格式,每部作品的文件量不大于800M。视频中不添加任何水印标识;不插入任何商业广告;片头需有作品名称;如有旁白、插曲需在视频下端居中添加字幕;
3.摄影作品要求为原创,单幅、组照均可(组照4幅至8幅),格式为JPG或TIF的电子稿,每幅图片像素不小于1M;
4.图片和视频作品均需提供相应文字表述(100~200字为佳),包括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以及创作说明等。
四、征集及展播时间
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五、展播平台
1.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官方网站(www.china-npa.org);
2.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微信公众号(canparks);
3.今日头条#中国风景名胜区设立40周年#专区;
4.其他网络平台。
六、投稿方式
1.在今日头条平台带话题#中国风景名胜区设立40周年# 发布图文或视频并 @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 官方账号即可参与本次征集活动。
2.投稿邮箱:xxtgzhx@163.com。以单位+姓名+题目作为文档名称,并在正文中附上投稿者真实姓名、工作(学习)单位、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
七、注意事项
1. 来稿作品紧扣主题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思想文化内涵丰富,价值取向正确鲜明。
2.来稿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投稿者应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如存在涉嫌抄袭、模仿等行为,责任自负。作品凡涉及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名称权等法律有关问题,由报送单位(个人)负责。
3.主办方有权在任何宣传场景和平台上进行展示、播放、编辑使用来稿作品,并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4.本活动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活动所有规定。
关于开展“纪念中国风景名胜区设立40周年线上图片视频展播互动活动”的通知.pdf
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