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公告 >>行业资讯

浙江风景名胜专家为《风景名胜区条例(修订草案)》建言献策

来源:浙江省风景名胜区协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决策部署,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研究起草了《 风景名胜区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并于近日发布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1130日上午,浙江省自然保护地联合会、省风景名胜区协会在杭州组织召开了条例修订草案建议意见研讨会,会议邀请了省自然保护地联合会专委会、省风景名胜区协会专委会、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省建设厅原风景名胜区管理办公室的有关专家,围绕条例修订草案各抒己见、提出宝贵建议。

 

省林业局二级巡视员、省自然保护地联合会副会长吾中良,省风景名胜区协会会长王水法及省林业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专家们重点围绕风景名胜区的定位、风景名胜区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关系、规划编制审批主体、管理机构设置要求、重大建设项目准入条件及类型界定等问题重点展开了研讨,形成了书面的意见和建议。

 

省风景名胜区协会会长王水法在座谈会上表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研究起草《风景名胜区条例(修订草案)》,意义重大。这是为风景名胜立命、为自然保护立法、为监管机构立威、为景区百姓立本。同时,王会长对于风景名胜区设立相应管理机构、风景名胜区国土空间规划时间期限、责任追溯期等问题提出了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