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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2026年团体标准提案的通知

来源: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扎实推进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标准制修订工作,促进风景名胜区行业标准化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现公开征集2026年团体标准提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先进性原则。应符合技术创新,紧扣国家、行业实际需要,以解决当前行业突出问题为导向,以规范行业发展、促进技术进步为主要方向。

(二)协调性原则。应与现有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协调一致,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无交叉、重复与矛盾,技术要求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三)可操作性原则。申报单位应广泛吸纳标准利益相关方参与标准制定,确保最终标准的推广应用。

二、征集方向

依据《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团体标准化发展规划(2025-2035年)》,2026年协会团体标准提案征集方向如下:

(一)紧扣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战略要求,立足风景名胜区行业创新发展实际,重点聚焦新服务模式、前沿技术赋能、新兴业态融合及创新运营方式等领域的标准制定项目。

(二)以推动风景名胜区行业高质量发展为核心目标,着力在资源保护、综合管理、游客服务、基础设施运维及应急管理等关键领域开展标准项目研究。

(三)深度融入数字中国战略,紧密结合自然保护地建设发展需求,重点推进人工智能、数字化管理平台应用、大数据决策支持等信息技术与风景名胜区深度融合的标准项目。

(四)支持开展管理评价体系优化、技术评估方法创新等提升行业治理能力的标准项目研究。

(五)优先立项风景名胜区行业中基础性、通用性强且尚未建立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空白领域项目,填补标准体系结构性缺失。

三、申报要求

(一)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所属分支机构、会员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等均可提出申请。

(二)申报单位应熟悉国内外相关领域发展和标准情况,对标准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国内外情况等进行必要的前期研究,具备开展标准研究与编制的能力,并有明确的经费来源。

(三)标准主要起草人应具有较丰富的标准化工作经验,具备开展标准制定的组织能力和技术实力。

(四)团体标准提案申报应按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见附件)。

(五)本次申报材料上报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25日,请在截止日期前将有关电子版文件发送至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联系人邮箱xxtgzhx@163.com。经评审批准立项的团体标准项目将在协会官方网站发布。

(六)本通知全年有效,未能在上述时间提交申请的也可按季度申报,发至联系人邮箱。对截止日期之后申报的项目,协会将根据项目内容和年度安排审核批准立项时间。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晨

联系电话:010-88315320,13810679556

附件: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

关于征集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2026年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pdf



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