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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分支机构优化调整的公告

来源: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

各会员单位、各分支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民政部新修订的《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严格遵循“依法依规设立、聚焦主责主业、规范运行管理、提升服务效能”的总体原则,持续健全协会现代治理体系,压实协会主体管理责任,厘清分支机构权责边界,规范业务运行流程,完善常态化、长效化监管机制,有效防范分支机构运行风险,全面提升分支机构专业化、规范化、精准化履职能力,更好地服务全国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永续利用与高质量发展大局,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第六届第十一次常务理事会于2026年7月28日至30日以通讯形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优化调整分支机构设置的议案》。

根据会议决议,现对协会部分分支机构进行优化调整,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本次调整严格对标民政部社团分支机构管理新规,立足协会宗旨与主责主业,紧扣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资源利用、产业升级、区域联动、创新赋能的核心任务和业务范围,进一步提升分支机构专业性、包容性、引领性,推动各分支机构依规履职、有序作为、精准赋能行业发展。

一、将“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佛教名山协同发展专业委员会”优化改组为“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康养旅居专业委员会”。

二、将“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河湖专业委员会”优化改组为“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高质量创新融合发展专业委员会”。

三、将“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九方景区协同发展专业委员会”优化调整为“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区域协同发展专业委员会”。

特此公告。

 

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

2026年7月31日

关于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分支机构优化调整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