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智慧景区建设典型实践案例征集 活动的通知
来源: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数字中国建设,落实《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促进风景名胜区智慧景区建设高质量发展,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现组织开展风景名胜区智慧景区建设典型案例征集活动,树立行业智慧景区建设样板,推动风景区互促互鉴,共同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
承办单位: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智慧景区专业委员会
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目的地旅游数字化专业委员会
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景区大数据专业委员会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1)案例申报主体包括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和运营单位,以及相关技术企业、科研院所等。其中,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和运营单位可进行独立申报,或结合实际联合申报;技术企业、科研院所等,须与至少1家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机构或运营单位进行联合申报。
(2)申报主体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无不良征信记录。
(3)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案例的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申报主体、团队或取得相应授权许可,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申报类型
申报案例分为智慧景区建设专项案例和综合案例两种类型:
(1)智慧景区建设专项案例,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技术在景区管理机制、运营模式、数据应用、安全防护、服务体验、宣传营销、基础建设等某一方面创新应用的典型成果,或其他创新做法和举措。
(2)智慧景区建设综合案例。
(三)案例要求
1.先进性和创新性
(1)技术与管理结合:案例应在信息化手段的应用基础上,注重技术创新、管理模式创新或商业模式创新,以解决景区面临的特定问题或提升游客体验。
(2)实用性优先:案例不单纯追求最先进技术,而是根据景区的实际需求选择最合适的技术解决方案,并展示其在具体应用场景中的独特价值和改进效果。
2.可复制性和示范推广性
(1)通用性和适应性:案例应聚焦于风景名胜区智慧景区建设的共性问题,提供具有普遍适用性的解决方案,使其他景区能够借鉴并实施。
(2)灵活性与定制化:考虑到不同景区的特点和需求,案例应具备一定的灵活性和定制化能力,能够在不同规模和类型的景区中得到有效应用。
3.已产生可量化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多维度评估:案例需展示其在提升游客满意度、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的显著成效,最好能通过具体的量化数据(如收入增长、成本节约、游客流量变化等)证明其经济和社会效益。
可持续发展:除了短期效果外,案例还可体现其对景区长期发展的积极影响,包括但不限于环境保护、文化遗产保护、社区参与等方面的具体贡献。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案例需提交以下材料:
1.按照统一格式填写申报书(见附件),包括:
(1)申报主体责任声明(加盖公章)。
(2)主要人员情况表。
(3)申报表(加盖公章)。填写申报单位和申报案例基本情况。
(4)合作项目申报声明、分工表及签章(联合申报时填写)。
(5)申报典型案例介绍(Word文档)。需说明案例背景、基本情况、实施成果、应用成效、特色亮点等。要求文字简洁,重点突出,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案例的实施过程、成效及经验。篇幅控制在4500-6500字。
2.图片资料。提供5-10张体现案例的基本情况、先进经验和成效的图片。图片应清晰、标注内容说明,建议分辨率不低于3840*2160,格式为PNG、BMP、TIFF。
3.视频资料(选报)。提供反映案例基本情况、特色活动开展及成效的视频资料。视频应画面清晰,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时长不少于2分钟。视频资料中不得带有其他节目、专题、活动或电视台标识。
4.证明材料(选报)。根据申报案例实际情况,提供涉及知识产权(专利、软著、论文等)、项目建设的全过程文件(合同、方案、报告、专家意见书等)等相关材料。
(二)申报材料提交方式
请各申报主体于2025年5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xxtgzhx@163.com。
四、评选程序
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组织专家对申报案例进行评审,形成专家评审意见,评审意见经协会秘书处核审后,确定智慧景区建设典型实践案例,并进行公示。
五、案例推广
对评选入围的典型案例,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将予以发布和宣传推广,包括但不限于:编辑并印发《风景名胜区智慧景区建设典型实践案例汇编》;向国家及省部级案例评选活动予以推荐;通过协会刊物、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党媒平台等对入选的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报道;在专题会议和培训活动中,邀请典型案例单位进行经验分享。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崔宇迪 陈晨
联系电话:13581576546,13810679556
附件:风景名胜区智慧景区建设典型实践案例申报书
4.18-关于开展智慧景区建设典型实践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_1744958267473.pdf
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
2025年4月21日